2025年7月4日,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秀强股份”)发布公告,披露持股5%以上股东香港恒泰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宿迁市新星投资有限公司、卢秀强先生的权益变动情况。
减持计划回顾
秀强股份曾于2025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 - 024)。当时,香港恒泰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9月15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3,188,38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00% 。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3日收到本次减持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在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3日期间,本次减持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729,42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本次权益变动后,本次减持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16.63%下降至15.63%。
具体来看,香港恒泰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股份数量未变,仍为64,920,320股,占总股本比例8.40%;宿迁市新星投资有限公司减持后持有股份44,016,823股,占总股本比例由6.69%降至5.69%;卢秀强持有股份数量不变,为11,872,000股,占总股本比例1.54% 。持有股份持有股份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香港恒泰科技有限公司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有限售条件股份64,920,3208.4064,920,3208.4000.00宿迁市新星投资有限公司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有限售条件股份51,746,2446.6951,746,2446.6900.00卢秀强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有限售条件股份11,872,0001.542,968,0000.388,904,0001.15减持合规说明
本次变动是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且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同时,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也不存在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